
新湖南客戶端8月22日訊(通訊員 周劍飛 秦三美)2023年08月19日11時許,蘆洪市派出所民警在研判涉電詐線索中發現,蘆洪市鎮居民陳某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。辦案民警通過走訪陳某家屬,對陳某及其家屬進行勸導,8月21日陳某到蘆洪市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經查,陳某于2022年12月份在“快手”APP認識一名男子,此后雙方常在手機交流炒股、炒期貨信息。2023年1月底該男子承諾以轉賬金額的1%計算報酬借用陳某銀行卡,陳某明知對方借用自己的銀行卡用于違法資金轉賬,仍于1月31日至2月1日期間出借自己兩張銀行卡,累計轉賬50余萬元。
據悉陳某于2018年大學畢業,在上海市從事IT行業,得知出借銀行卡已涉嫌犯罪悔恨不已。目前陳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被刑事拘留,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民警提示,不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的銀行卡,切莫為了蠅頭小利觸犯法律,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的“幫兇”。
責編:田文
一審:田文
二審:王坤
三審:張明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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